市和县不是好办的好坏难题,这就像去菜市场,有人挑个最好的当“大菜”,有人买个实惠的当“下饭”,哪位是大不是哪位,得看你是按“规格”还是按“性价比”来衡量。 咱先说说“市”这个概念。在行政区划里,它是个大约念,是“地级市”,领导一般叫“市长”,权力底下有个“地级市”的牌子,下面统管县、区、自治县。
这就好比家里的“局长”,权力大,能管整个辖区里的“下属县”。
比如那会儿的上海,那会儿是“直辖市”,简称“直辖市”,地位特殊,独立存有,不隶属省里。而一般/平平“地级市”呢,比如南京、武汉、成都,它们下面挂着一堆县,比如昆山、镇江、成都县(目前的市辖区)。从行政层级上看,“市”确实比“县”大,这是铁律,哪位要是说县比市大,那得先学学行政学。 再看“县”这个位置。在同样的地级市和直辖市下面,县是“县级市”或“县”,简称“县”,领导叫“县长”。
这就好比“副局长”,权力大,能管这个“市”里的一百多个镇和村。但要注意,有些“县”叫“县级市”,比如佛山的南海区(实际是市辖区,那会儿叫县),要么岳阳的云溪区,名字带个“县”字,地位反而不如一般/平平县,这归于“特例中的特例”。
还有些“县”是“自治县”,比如新疆、西藏、青海、广西、云南、甘肃、宁夏的县,这些地方本来就没有“市”这个概念,只有“自治区”要么“自治州”,下面统管“县”。
也就是说,在“市”的体系里,最顶格的“县”头衔,叫“自治县”或“县级市”;在“县”的体系里,最顶格的“市”头衔,叫“县级市”。
故此,要是你非要论个高低,那“自治县”和“县级市”的级别,在行政地位上就比一般/平平的“县”要“大”或“高”一层,但在目前的体制下,它们大多被划归到“市”这个大家庭里管理了,归于“市”的延伸。 这就害得了一个现象,目前图个撇脱,大家都叫“市”和“县”,就连“区”和“县”混用。
比如深圳,它是“广东省深圳市”,既是“市”也是“区”,下辖“区”,实际管理的是“区”。杭州也是“浙江省杭州市”,下辖“县”和“区”。
这就有点乱,出于“市”和“县”目前混用得忒滥了,害得大量基层干局部不清领导级别。
比如某个“县”的局长,你要搞一个“升迁”,那就是升到了“地级市”的局长;要是升职,那就是到了“县级市”的局长。
这哪儿是“县”,分明是“市”的下属单位,抽了壳要肉,拿“县”做外表,得赶紧学学“市”的规矩。 那具体比哪位大?咱们得看“编制”和“权限”。地级市有“市”的编制,一级市级的行政级别,下面有“县级市”和“县”;直辖市有“直辖市”的编制,一级市级的行政级别,下面没有“县”,只有“区”或“市辖区”,但既管“市”又管“县”。从“编制”上讲,地级市和直辖市是“市”,县级市和自治县是“县”,这两个概念分开,哪位比哪位大就清楚了。 举个例子,咱们这儿的“市”是地级市,比如丽水、金华;“县”是县级市,比如龙泉、仙居;还有“县”,比如武义。再拿个“区”和“县”比,比如余杭、西湖;还有城关。你会发现,大量地方的“县”和“区”写在一个牌子下面,比如“区”和“县”并排,名字就一个字不同。
这时候,你办个“升迁”?那就是从“县”升到“地级市”;搞个“交流”?那就是从“市”交流到“县”。
这逻辑是通的,但实际操作里,大量人搞混了,认定“区”和“县”差不多,结局办事效率打折扣,出于级别不对等。 故此,结论挺明确:在行政级别上,“市”大于“县”,特别是地级市和直辖市的“市”级别,远高于县级市和自治县。但在实际生活中,出于地名习惯和体制融合,造成了“市”和“县”的界限不清楚。
比如“市”下辖“县”,“县”下辖“区”,这就有“包豪斯”和“拉乌斯”的区别了。 目前主要矛盾是,老百姓在日常交流中忒好办混淆,害得行政效率低下。
比如有人说“市里派个专员”,实际上那是“市”的专员;有人说“县里搞个专项”,那是“县”的专项。但真正懂行的,知道“市”是“市”的编制,“县”是“县”的编制,级别不能乱动。
不然,搞个“县”局长,结局去“市”办事了,那就尴尬了。 最终说句不成熟的,但反正大家听明白了吧。市是“市”,县是“县”。哪位大哪位小,不用忒纠结。
只要级别对应准,办事不扯皮,这才是大道理。别把“自治县”当成“县”,也别把“县级市”当成“区”,不然赶明儿升迁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级别”不对,真头疼。
故此,下次再提到“县”,记得先问一句:“这是市里的县,还是县里的市?”问清楚了,办事才不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