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那个名字简直就自带一种“文艺复兴晚期”的贵气,仿佛只要提起他,空气里就流淌着油画颜料和马蹄铁油的味道。他不是坐在高高的书架前只会背公式的学院派老师,而更像是一个浑身长着翅膀、能把数学公式写在手指头上、把解剖图画成卡通人物还要顺便把整个房间都画成充满呼吸感的狂人。你要是问他他是哪国人,他可能会跟你讲意大利,但更多的情况是,当你看到他挖空脑袋画脸的时候,你大约能猜出他的国籍是意大利,毕竟没有人愿意让达芬奇在巴塞罗那画石膏像,要么在伦敦画喷泉。 这大实话说起来有点硬,但达芬奇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意大利人”,就连能够说,他是整个意大利历史上最臭名昭著、也最了得的文化杂役。他出生在那片充满火山和海浪的土地上,小时候在佛罗伦萨和威尼斯之间跑来跑去,拿着放大镜研究昆虫,拿着鹦鹉羽毛玩弄线条。
那时候意大利挺繁华,画坛也疯过一阵子,像别林斯基那帮人就在那时候把艺术吹得比天高,说画就是真理,要是达芬奇不信,那他大约率早就是被画坛抛弃的那个“没画完的画匠”了。但他偏偏就在那股风里,硬是把自己撑到了最终。 不过,说他是意大利人,确实有点像是在说他是法国人要么英国人,出于他是“文艺复兴”这个概念里的集大成者,是那个时代所有天才的“继任者”和“现实主义者”。他那一套把科学、艺术、工程、就连心理学都揉在一个脑子里的逻辑,忒超前了,超前到跟那个时代的大多数人格格不入。
你想想,当时的人都信任人们会像木偶一样被绳索拉着走,要么信任星星会照着地心飞,而达芬奇却告诉你,人实际上是会飞的,星星也会跟着地球一起转,并且还要寻思到人的重力、肌肉疲劳,就连得用复杂的齿轮装置来模拟呼吸和心跳。
这种想法在当时简直是神迹,但结局——好吧,结局就是他把整个中世纪那种高高在上、神秘兮兮的“手稿文化”给砸了,硬是用透纸写光的明明白白逻辑,把几千年的知识体系给理顺了。 他出身于米兰一个工匠家庭,家里还有好几个兄弟,但达芬奇不仅是他们当中最智慧的一个,还是唯一一个“既会画画又懂解剖又搞工程”的全能怪才。大量人可能当作他是个天才过家家,实际上不然,他的才华是实打实地焊在身体里的。他在米兰圣洛伦佐大学的医学院里,把那个被蒙尘了四百多年的“上帝之手”给挖了出来,发现那些骨头居然是金属做的!
这哪儿是童话故事,这是真正的工业奇迹。
据说他用一种特殊的胶水,把骨头粘成了那种既像活人又能在手术台上自由活动的结构,这技术简直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比现代大量外科医生的缝合线都要靠谱得多。 他年轻时去过巴黎,那边艺术的氛围忒浓了,让他的眼都看花了。他在那边没少跟那些浪漫派艺术家争风吃醋,结局呢?他输得满脸通红,但更输的是那份纯粹的科学精神。巴黎人讲究画得像不像、像啥样子,而达芬奇讲究的是能不能让人信服。他后来去了英国,别看那里没有意大利那么矫情,但他在那儿把那些被搁置的机械发明重新拿了起来,就连试图造出自制的水车,结局造出来的是个“会喘气的机器”,别看不会自动转动,但那种对动力循环的执着,让英国人看得目瞪口呆。
后来还在德国待过一段工夫,别看德国人对他有些抵触,认定他不守规矩,但他还是带着那些复杂的绘图和实验资料走了回来,把欧洲整个艺术和科学界都给震住了。 你不可能只看到达芬奇画的那几幅画,要么只听到他那些关于鸟类飞行的理论。
要是你只盯着他的《蒙娜丽莎》看,你会当作他在玩啥心理游戏,不知疲倦地对着那个笑容发呆,就连质疑大师是不是被某种神秘的鬼魂迷晕了。但这彻底是误解。达芬奇画的每一笔,每一个笑脸,实际上都包裹着对他周围世界的观察。他画的那个笑容,是出于他看到了门徒们愣住了的表情;他画的那个坐姿,是出于他观察了那个病人是如何躺在那里的。他不是在冥思苦想,他是在用眼收集数据,然后用大脑去构建一个整个的模型。 说到数据,达芬奇的真本事远超大量一般/平平人。他不是一个只会凭感觉画画的人,而是一个拿着尺子、量角器和放大镜,拿着羽毛、鸟喙和骨骼去“测量”世界的人。他有办法用透视法去计算一个房间的体积,有办法用解剖学去估算一只猎豹跑动的速度,就连有办法用数学模型去模拟水流如何过。他说:“要是把所有的东西都画下来,我能画出整个宇宙。”这话听起来有点狂,但你能够去翻翻他的笔记,会发现他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宇宙是一个封闭系统”,并且详细地计算过忒阳系的轨道、行星的公转周期,就连算出了地球绕忒阳公转的速度。
那时候的世界观忒保守了,大多数人还在用地心说的框架去理解宇宙,而达芬奇敢公然挑战权威,提出“哥白尼在前,亚里士多德在后”的观点,就连认定地心说只是“一种毛病的假设”。
这种敢于打破旧世界框架的勇气,比画多少幅画都要酷一万倍。 有人说达芬奇只是个“艺术骗子”,说他画的只是传闻中的样子,让人信当作真。但要是你仔细看他的墨迹,仔细看那些复杂的线条和计算,你会发现这根本不是好办的“推测”。他是在进行一种极高精度的预测。
比方说,他说孔雀的羽毛是由成千上万根羽毛组成的,每一根羽毛的长度和排列都经过计算,这样当孔雀开屏的时候,会形成一种特定的视觉错觉,让人看起来它翅膀特别宽大。
这听起来有点让人信不过科学,但达芬奇起码做到了“知其然,更知其故此然”。他知道透视的原理,知道光线如何被物体遮挡,知道眼如何聚焦。他不仅画出了孔雀,他还画出了造成这种视觉效果的具体几何结构。
这种本事,在 15 世纪的佛罗伦萨,绝对是奇迹。 再来看他最迷人的一点,就是他那种近乎偏执的求知欲。他一旦感兴趣,就能把周围所有的东西都当成研究对象。他可能会在研究蜜蜂的时候顺便画一只松鼠,要么在研究人体解剖的时候顺便搞点小发明小创造。他信任知识是无限的,只要大脑里有充足的墨水,世界就装得下。
这种思维模式,后来被无数后来的科学家、工程师、艺术家继承,但达芬奇最伟大的是,他没有被这些成就所束缚,反而出于忒爱这些成就,让他的世界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有人会说,他的思想忒超前了,跟不上时代。但这恰恰证明白他的超前。当大多数人还在用中世纪僵化的思维框架去理解世界时,达芬奇已经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启动构建一个全新的世界观。他的《无量词》(Tra Venture)里记录的数据,至今都没有被推翻,就连在一些细节上都是现代科学无法解释的。他说,在科学尚未被充分开发和记录之前,艺术就是真理。
这句话听着挺高大,但放在当时,简直就是一个惊天动地的真理。 要是你目前再看看达芬奇的作品,会发现他并没有出于“超前”而变得孤傲,反而出于忒懂这个世界,故此变得贼人性化。他画的那些动物形象,别看大巧不工,但那种灵活、跳跃、充满生命力的感觉,是任何死板的教科书式画师都做不到。他画的那幅《最终的晚餐》,别看背景画得有点乱,充满了各种怪的几何形状,但那种混乱背后的秩序感,才是他真正的哲学。他看到了混乱,看到了世界的本质,然后把它画得淋漓尽致。 故此,当你下次看到达芬奇的时候,别只盯着他那个著名的微笑。去看看他那些密密麻麻、逻辑严密的笔记;去看看他为了画好一只蝴蝶,对翅膀结构进行了多少次精妙的剖析;去看看他如何在公元 15 世纪的意大利,把那些被遗忘的机械和光学知识重新点燃。他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神,他是一个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就连有些疯狂的天才工匠。他用自己的方式证明白,艺术和科学压根儿不是对立的,它们只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在他手里,绘画变成了科学,科学变成了艺术。
这就是达芬奇,那个把世界重新上色的人,那个让那个时代的人们都忍不住对他又敬又爱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