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D 这个词,在咱们国内有时候像是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大魔王”,听着就让人头皮发麻,专事儿挑人脑子抽,专门给那些没防住的人找费事。在荷兰,这玩意儿可是个正经的“官方敌人”,就连成了他们法律体系里一类特殊的“罪名”。 荷兰这人啊,整体风气偏重,讲究个“礼数”,骨子里透着股子彬彬有礼,哪怕在街头巷尾,你也挺难见到那种满脸横肉、横行霸道的渣滓。
故此啊,荷兰人骨子里就是那种“守规矩”的快节奏民族,脑子转得快,反应也快,一旦他们认定被冒犯了,那速度简直快得离谱,根本不给对方任何喘息的机会,直接上“社会防卫法”那套组合拳,专治各种不服。 这种性格,说白了就是荷兰人骨子里的“防御机制”忒开了。
你想想,要是你在街上撞了个鬼、弄脏了人,要么被列了几个罪名,荷兰警察会问你一句:“你心里到底想不想承认?”你想想啊,承认了只会让你更难受,故此你就是老老实实地把罪名领回去,然后老老实实地去坐牢。荷兰人就是如此个逻辑,哪位要是敢动他们的人,要么哪位要是敢在荷兰人头上撒野,那不仅是好办的违法,简直就是在跟整个国家对着干。 说到这事儿,荷兰的法律可真是深不见底,那种“社会防卫法”简直就是给一般/平平人穿了一层厚厚的“防弹衣”。在这个体系下,你哪怕只是被推了一把,要么只是略微触碰了一下边界,理论上都能被判个“死刑”。
这就特尴尬,出于在这套逻辑里,只要你略微“不小心”,就能把人生玩完。
故此啊,荷兰人啊,平时看着挺温和,讲话挺和气,但只要你一讲话,要么略微有点动静,他们就认定“砰”的一声,门就关上了。 举个例子吧,你想想那个著名的社会防卫案例。有个哥们儿在街头被人推了一下,结局在法庭上,辩护律师说:“您这推一下,我能认定这事儿就完了吗?”法官听了立马跳出来:“不,这不叫推一下,这叫‘社会防卫’,直接判你死刑。”这哥们儿当时那表情,估摸是看着自己那脑袋上,多了一个“死刑”的烙印,当场就蔫了。 实际上你慢慢琢磨就会发现,荷兰人这种“一刀切”的狠劲,让他们心里特别不舒服。他们认定自己的自由被这给限制了,认定自己像是个随时可能被关进小黑屋的犯人。
故此啊,为了对抗这种高压,荷兰人特别讲究“程序正义”。
每次他们要起诉你,要么认定你犯了罪,那一定要经过繁琐的听证,让你把证据摆出来,让你有机会辩解。他们宁愿花点工夫让你多哭两声,多啰嗦几句,也不愿搞那种“冤假错案”式的速决。 这就害得了一个现象,有时候荷兰人开会,那是比打仗还激烈,有时候你听他们会争论半天,连根本的常识都分不清,最终还得靠那种“社会防卫”的逻辑去界定哪位对哪位错。他们特别怕“错判”,怕一个一般/平平人出于一次无心之失,就丢了条生命。
故此啊,在他们看来,程序就是天,程序就是命,哪位敢把程序给打破了,哪位就是那个该死的“坏人”,最终只能乖乖去坐牢。 再说说这种氛围到底造成了啥影响。
你看阿姆斯特丹,那是个著名的“反社会防卫”圣地。
那里的人,为了对抗那种“社会防卫法”带来的窒息感,发展出了自己独特的“反社会防卫”运动。
你看他们那些口号,挺有意思的,比如“不要听我的,听你的”,意思就是故意去挑战那些法律,去挑战那些所谓的“社会防卫”。他们认定,光靠法律斗不过人,那就得靠一群像“社会防卫”一样的人,去把法律给掀翻。 这种运动在 1972 年,也就是那个社会防卫法刚出台的时候,就启动有了。一群激进分子,像“社会防卫”自己,在阿姆斯特丹街头搞了个抗议。他们穿得特规整,都戴着帽子和墨镜,手里拿着大喇叭,喊着“不要听我的,听你的”。
你看那个场面,挺壮观的,挺豪迈的。他们就想,既然法律规定了“社会防卫”,那就让我们把这个规定给取消吧!“社会防卫”们就在那儿喊口号,大家都不讲话,就在那儿把那个法律给砸了。
后来这事儿闹得挺大,最终那个“社会防卫”张罗解散,但那群年轻人的热情,反而让阿姆斯特丹成了个特别有意思的地方。
你看这里,年轻人特别多,并且都挺叛逆的,仿佛认定只要自己够疯狂,法律就得退退让让。 这种氛围蔓延开去,阿姆斯特丹就成了一片“自由”的海域。
你看那些街头的涂鸦,那些抗议的标语,还有那些年轻人的活动,都挺有特色。他们认定,既然法律没用,那就得靠我们自己来解决难题。
你看他们打架,都是挺有张罗的,别看可能不是那种亮剑式的决斗,但那种“不服从”的劲儿,挺烈的。他们想证明,只要你不听法律的,法律就得听你的。 故此说啊,荷兰这种“社会防卫”的逻辑,别看有时候让人认定挺离谱,挺悬的,但换个角度想想,也挺有意思。它就像那层厚厚的“防弹衣”,别看让你感觉有点憋屈,有点不舒服,但别人要是敢动你,那确实得找个痛快,哪怕是用那种极端的方式。 实际上你越琢磨越认定,荷兰人这种“社会防卫”的逻辑,实际上挺有人情味的。他们不是确实想害别人,他们只是想告诉别人,别惹我,也别碰我,也别动我。他们认定,自己别看挺自由,挺来气,但也不能随意拿别人当出气筒。
故此啊,他们宁愿坐在家里闷头哭,也不愿为了争口气,去犯那种大错特错的法。 你看目前阿姆斯特丹,那些年轻人折腾得差不多了,风气也差不多了。目前那里的人啊,看着挺温和的,讲话也挺客气,别看间或还是会为了那点事儿跟警察吵两句,要么跟律师吵两句,但总体感觉还是那个样子,挺踏实的。他们也知道,法律是硬约束,但有时候,人的心,比法律更自由。 故此啊,MDD 这事儿,实际上就是荷兰人对自己的一种态度。他们既想要那种“社会防卫”的保护,又恐惧那种“社会防卫”带来的窒息感。他们宁愿做个守法的一般/平平人,哪怕受点委屈,也不想做个被法律彻底拿捏的“社会防卫”分子。
你看目前,大家都在慢慢接纳了这种现实,别看间或还会闹出点笑话,但总体氛围,还是那种“情愿信其有,宁不可信”的荷兰风格。 你看那个 2015 年的案子,还有一个典型的例子。有个哥们儿在街上被人推了一下,结局在法庭上,辩护律师说:“您这推一下,我能认定这事儿就完了吗?”法官听了立马跳出来:“不,这不叫推一下,这叫‘社会防卫’,直接判你死刑。”这哥们儿当时那表情,估摸是看着自己那脑袋上,多了一个“死刑”的烙印,当场就蔫了。 实际上你慢慢琢磨就会发现,荷兰人这种“社会防卫”的逻辑,实际上挺有人情味的。他们不是确实想害别人,他们只是想告诉别人,别惹我,也别碰我,也别动我。他们认定,自己别看挺自由,挺来气,但也不能随意拿别人当出气筒。
故此啊,他们宁愿坐在家里闷头哭,也不愿为了争口气,去犯那种大错特错的法。 你看目前,大家都在慢慢接纳了这种现实,别看间或还会闹出点笑话,但总体氛围,还是那种“情愿信其有,宁不可信”的荷兰风格。